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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千里赴莆状告“丈夫” 为女儿索要抚养费

pt.fjsen.com 2013-06-26 11:24  吴智飞 黄美妹 来源:东南网    

生下女儿后“丈夫”避而不见

闫某美好的愿望瞬间被击碎了,想不到自己深爱的丈夫宋某竟是个“感情骗子”。闫某在广东无亲无故,被逼无奈离家出走,并四处靠朋友接济帮忙,颠沛流离的闫某身心俱疲,在2012年9月于广东万隆医院生下女儿闫某娜。

自闫某生下女儿后,宋某一直对闫某避而不见,拒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并回到莆田躲避。无奈之下,闫某不远千里来到莆田,并将宋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宋某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荔城法院受理了此案,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主审法官认为宋某与闫某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并生育孩子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妻子,还伤害了闫某,也让其女儿无法享受完整的父爱。

宋某承认其犯了严重的错误,愿意承担起父亲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闫某娜由闫某直接抚养,宋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闫某娜18周岁止,并另外支付1万元作为对闫某的补偿。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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