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九中老师没收学生手机 现已放假仍不归还

pt.fjsen.com 2013-07-03 08:47  李伟强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7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 初中生因将手机带入月考现场,被老师没收后,学生本人、部分家长多次向班主任索要手机,均无果,如今学校已放暑假,可班主任仍扣着手机不放。学校领导说,可能老师性子急,他们会让人协调此事,归还手机。

老师没收学生手机为何迟迟不还?进入社区参与讨论

学生认错家长催老师就不还手机

莆田九中初二学生晓晓(化名)介绍,两个月前的一次月考中,她将手机带进教室,开机放置在抽屉内,期间被班主任发现并没收。“老师当场告诉我,手机到她手中,就别想再要回去了。”晓晓说,当她把手机带进教室后,老师才通知不得将手机带进教室,但当时考试已经开始了。

考试过后,晓晓找到班主任,当面认错并承诺往后不会再带手机进校园,没想到班主任仍不肯归还手机。没过多久,晓晓通过其母亲向班主任要手机,依然遭到拒绝。6月底期末考试结束后,晓晓再次找到班主任,请求班主任归还手机,最后无功而返。

晓晓告诉记者,7月1日,她父亲找到班主任,当场被拒。晓晓透露,班上不止她一人手机被没收而无法要回。

晓晓妈妈告诉记者,她并不曾收到学校关于学生不得在课堂等地方使用手机的通知,她表示,即使学生违规使用手机,如今已放假,也应归还手机。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