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不愿赡养老父 秀屿区法庭经调解圆满解决
pt.fjsen.com 2013-07-15 08:59 林双辉 何小明 来源:东南网
“爸,对不起!我以后会常回家看您的。”7月12日,秀屿区南日法庭,27年未见父亲的郭大叔拉着80岁的郭大爷愧疚地说。至此,秀屿区南日法庭庭长通过诉前调解,使这起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老人的儿子不仅认识到不尽赡养义务属于违法,还“白纸黑字”保证今后将“常回家看看”。 南日镇是一个海岛镇,赤山村是其下辖的一个小岛村,交通不便,村里民风淳朴。但郭大爷的事却时时牵动着南日法庭叶庭长的心。郭大爷今年80岁,妻子早年去世,有二女一子。郭大爷儿子与他关系极差,27年未与他见面,逢年过节也从不来往,每年仅托人送来一些粮食。郭大爷如今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儿子又不愿赡养,致使生活比较困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郭大爷找到法庭,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接手这类赡养案件,若简单判决反而不利于弥合亲情,在执行上也会碰到许多难题,叶庭长当即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让他们父子能尽释前嫌。 案件受理后,叶庭长先后多次乘船前往郭大爷村中走访调查,了解原因。原来郭大爷儿子认为父亲从小偏心二个女儿,现在又对他的外孙女照顾得多,对孙女不管不问,所以心生怨气,不愿意赡养父亲。摸清情况后,叶庭长立即与父子二人进行沟通,在叶庭长的主持下,两人当面把话说清了,儿子的怨气也消了。同时,叶庭长又对郭大爷儿子耐心讲解了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告诉他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儿子每月给付郭大爷大米50斤及油5斤,每月给付零用钱300元;每年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必须看望父亲,平时尽可能照顾父亲。儿子当面承认错误,并允许叶庭长“监督”自己“常回家看看”,于是,一场赡养纠纷圆满得到解决。(莆田晚报 林双辉 何小明) |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 2013-07-13莆田秀屿平海渔港 官兵协助渔民上岸避风
- 2013-07-12秀屿一男子因对行政处罚不满 竟殴打民警
- 2013-07-09秀屿区妇联积极开展“母亲健康1+1”募捐活动
- 2013-07-097月25日起 莆田市秀屿将挂牌出让一幅工业用地
- 2013-07-097月25日起 莆田市秀屿将挂牌出让一幅工业用地
- 2013-07-05秀屿公安局歌唱“五条禁令” 再敲“红色警钟”
- 2013-07-03莆田秀屿实施强农惠农项目 总投资超9亿元
- 2013-07-01莆田边检站在秀屿设立执勤点 可为企业节约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