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区县速递> 秀屿区 > 正文

儿子不愿赡养老父 秀屿区法庭经调解圆满解决

pt.fjsen.com 2013-07-15 08:59  林双辉 何小明 来源:东南网    

“爸,对不起!我以后会常回家看您的。”7月12日,秀屿区南日法庭,27年未见父亲的郭大叔拉着80岁的郭大爷愧疚地说。至此,秀屿区南日法庭庭长通过诉前调解,使这起八旬老人的赡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老人的儿子不仅认识到不尽赡养义务属于违法,还“白纸黑字”保证今后将“常回家看看”。

南日镇是一个海岛镇,赤山村是其下辖的一个小岛村,交通不便,村里民风淳朴。但郭大爷的事却时时牵动着南日法庭叶庭长的心。郭大爷今年80岁,妻子早年去世,有二女一子。郭大爷儿子与他关系极差,27年未与他见面,逢年过节也从不来往,每年仅托人送来一些粮食。郭大爷如今年事已高,无固定收入,儿子又不愿赡养,致使生活比较困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郭大爷找到法庭,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接手这类赡养案件,若简单判决反而不利于弥合亲情,在执行上也会碰到许多难题,叶庭长当即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让他们父子能尽释前嫌。

案件受理后,叶庭长先后多次乘船前往郭大爷村中走访调查,了解原因。原来郭大爷儿子认为父亲从小偏心二个女儿,现在又对他的外孙女照顾得多,对孙女不管不问,所以心生怨气,不愿意赡养父亲。摸清情况后,叶庭长立即与父子二人进行沟通,在叶庭长的主持下,两人当面把话说清了,儿子的怨气也消了。同时,叶庭长又对郭大爷儿子耐心讲解了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告诉他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的义务。

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儿子每月给付郭大爷大米50斤及油5斤,每月给付零用钱300元;每年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必须看望父亲,平时尽可能照顾父亲。儿子当面承认错误,并允许叶庭长“监督”自己“常回家看看”,于是,一场赡养纠纷圆满得到解决。(莆田晚报 林双辉 何小明)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