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秀屿17岁少女迷上网 没钱连偷三部手机
pt.fjsen.com 2013-07-26 08:07 陈丽明 宋志强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7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宋志强)“我想要手机上网,可是我没钱。”秀屿区埭头镇的一名17岁少女,在3次盗窃手机之后,被莆田市埭头派出所抓获,而谈到作案原因时,少女陈某玉说出了这句话。记者昨日获悉,陈某玉已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 民警经过多方打听、探询,终于了解到陈某玉背后复杂的成长经历。原来,陈某玉的亲生父母是浙江人,她的母亲生下了5个女孩,17年前将这5个女孩全部带到外地送人,陈某玉就是这5个女孩之中最小的一个。在她刚出生两个月的时候,就被送到荔城区北高镇一陈姓人家里做“童养媳”。 这户陈姓人家家境贫寒,家中有两名男孩,在收养陈某玉之后,生活更加困难。养父养母因为家里没钱供三个孩子一起读书,在陈某玉读完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就让她辍了学,在家做家务。 陈某玉的养父养母把她安排在同村人开的一个加工厂内上班,并且交代老板每月只能给陈某玉100元零花钱,其他工资全部交由他们补贴家庭开支。陈某玉在加工厂内上班后,从同事那里学会了用手机上网,从此痴迷上了网络,一旦有空闲时间就用手机上网,而她每月100元钱的零花钱也大多用在这上面。 □相关新闻 羡慕朋友有苹果手机高中女生竟去偷 林某是仙游县郊尾镇一名高二学生,今年3月21日晚,她与朋友在郊尾镇一娱乐城唱歌时,看见许某的一部苹果4S手机放在座位旁,而自己也很想买一部,但不敢向父母开口要钱。林某就趁许某唱歌唱得投入时,将手机悄悄放进自己的手提包中离开现场。事后许某向警方报案,3月25日林某被警方抓获。案发后,林某主动退还许某被盗手机。近日,仙游法院判处林某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陈晋 颜敏珊 黄茜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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