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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江男子八次入狱仍不改 因劫财劫色再入狱

pt.fjsen.com 2013-08-20 08:27  洪德木 陈容容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8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洪德木 通讯员 陈容容) 曾因犯盗窃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罪行入狱八次的郑某不思悔改,最近又因劫财劫色再次入狱。日前,经涵江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郑某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了解,今年1月17日,刚刚出狱不久的郑某约狱友一同前往某KTV娱乐,其间郑某见坐台小姐胡某穿金戴银,便打定主意抢劫胡某。当晚7时许,郑某约胡某吃饭,并于饭后诱骗胡某一同散步,将胡某骗至一偏僻处,趁被害人胡某不备之际,从胡某身后用双手勒住其脖子,致胡某倒地后,劫取胡某的24K黄金戒指一枚、18K黄金项链一条、品牌手机一部及现金300元。

抢完钱后,郑某见四周无人,又动起邪念,企图强行与被害人胡某发生关系,其间因两名男子路过,而心生害怕逃离现场。之后,郑某将抢劫得来的黄金戒指转手卖出,并很快将钱财挥霍一空。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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