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取经”竟学电信骗术 莆田两市民先后被骗
东南网8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何小明) “你好,这里是市中级人民法院,您有一张法院传票在今天下午过期,请尽快来领取,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我是邮局工作人员某某,在你的包裹里发现毒品,请尽快和公安局禁毒大队联系。否则……”这种电话都是骗子精心设下的“连环计”,如果你不予理睬倒安然无恙,如果你好奇心太强或因担心想要问个明白,“坑爹”的陷阱就张网以待。莆田市秀屿区法院近日审结这样一起电信诈骗案,3个安徽籍骗子被绳之以法,而他们的骗术是从网上学来的。 骗子扮演多角色多人汇款保安全 据介绍,黄某、方某和林某两男一女,都是来自安徽的“80”后务工青年。他们觉得靠工厂打工赚钱太慢,在一次网吧上网时三人从网上“取经”学来电信骗术,之后就在莆田实施,秀屿区两个居民因防范意识淡薄,先后中招。 今年3月11日,被告人黄某、方某和林某经过预谋,在莆田市区一家小旅馆内,由黄某向秀屿区笏石镇的张某发送语音信息,冒充邮局工作人员,以张某邮件包裹内藏有毒品需要检查,并由林某冒充公安民警、方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的方式,骗取被害人张某的信任。张某由于担心自己被公安机关处理,在莆田市区一银行自动取款机向三被告人所谓的安全账户汇款5200元。 事发6天后,三人故伎重演,以相同方式骗得秀屿区笏石镇王某的信任,被害人王某通过银行自助取款机向三“安全账户”汇款15427元。发现上当后,二人先后报案。4月13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秀屿警方一举抓获。 骗局千变万化不转账是真理 秀屿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方某和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分别判处方某、林某有期徒刑各1年,均并处罚金7000元,并对其作案工具笔记本电脑一部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此类电信诈骗手法,无论犯罪分子如何变换花招,最终目的是要求被害人将钱转至所谓的“安全账户”或向其指定账户汇款“花钱消灾”。除了传统的“电话欠费、信用卡透支、涉嫌洗黑钱等案件、法院传票、安全账户”等,目前还出现了“教育补贴、新生儿补贴、农保再报销、车税退款”等新说辞,市民遇到类似情况时应提高警惕,不要向陌生人和陌生账户汇款,也不要接受电话提示进行网银方面的操作,如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刻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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