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集中整治违法车身广告 违者将给予罚款
说法:车身贴广告并非车主说了算 “私家车车身广告涉嫌违法,在莆田是不允许的。”莆田市广告办副主任陈金华解释,所谓的私家车车身广告,即在私家车车身上以车贴的形式发布广告,属户外广告的一种衍生形式。按照莆田现行的《莆田市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公共及非公共户外广告场地,公共载体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目前仅允许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设置车身广告,其他交通工具不允许设置广告。为了交通安全,公安交警部门也不同意设置除公共交通工具外的车辆车身广告。 据介绍,对未办理“户外广告登记证”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的单位和个人,莆田工商部门可根据《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也指出:“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的,不得影响安全驾驶。”否则,可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处以200元或500元以下的罚款。 这也就意味着,私家车车身广告涉嫌违法,并非车主说了算。 提醒:变更车身颜色须到车管所登记想给爱车换颜色的车主,要注意了,车身颜色不得擅自变更,更改须到车管部门登记。 记者从莆田交警部门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值得注意的是,车身广告涉及机动车颜色变更的情况,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变更登记。对擅自改变车体颜色未办理变更登记的,莆田交警部门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新闻 莆田整治违法车身广告 本报讯记者昨日获悉,近日,莆田市广告办发出了《关于限期拆除违法车身广告的通知》,莆田市违法车身广告整治工作已铺开。未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发布的违法车身广告,被列入本次整治范围。本次整治工作的重点为违法公交车、客运车车身广告。经初步普查,约有165部违法公交、客运车车身广告车辆。 记者从莆田市广告办了解到,公共及非公共户外广告场地,公共载体使用权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因此,今后在莆田行政区域内设置发布车身广告须报莆田市广告办审核,并由市广告办组织公开招投标。 莆田市广告办副主任陈金华提醒,公共交通工具诸如公交车、客运车、出租车,车身广告经公开招投标后,首先须取得莆田市广告办的“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再取得工商部门“户外广告登记证”,规范设置,严格按照《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规定》、《机动车登记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规范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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