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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将依法无偿收回闲置期过长而未经使用的土地

pt.fjsen.com 2013-09-03 10:52  陈盛钟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9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莆田市日前印发《关于加快清理处置供而未用土地的通知》明确,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将加大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处置力度,闲置期过长的将被依法无偿收回。据悉,目前全市已调查供而未用土地74宗、4686亩。

闲置满两年收回土地使用权

莆田市规定,对超过约定或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但企业能够在2013年11月30日前动工建设的,且没有中止建设的,暂不作为闲置土地处置对象。

对在今年11月30日后没有动工建设或动工后中止建设的项目,属于企业自身原因的,先行启动闲置土地调查程序,作为清理处置的重点监控对象,暂停办理企业贷款的土地抵押登记;已办理的,不再予以续贷。在企业承诺之后,3个月内动工建设的,方可给予办理。对闲置满一年未满两年的,企业能够在2014年2月28日前动工建设的,暂不予征缴土地闲置费。

对在2014年2月28日以后仍未动工建设的项目,严肃查处。对闲置满一年未满二年的,按土地出让或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对闲置满两年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将企业闲置土地信息列入用地诚信档案,不予受理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新的用地申请。

责任编辑:郭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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