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开展“两节”食品安全整治 欢迎来电举报

pt.fjsen.com 2013-09-11 17:04  陈艳艳 张成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9月11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张成)为保障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促进各级、各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执法检查。9月11日,莆田市食安办、市食品安全督查队,联合莆田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开展中秋、国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现场检查永辉超市荔城北店、江氏烘焙及部分月饼经销店,重点对月饼、米粉、酒类、粮油、糕点等节日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各单位食品安全情况总体较好,但也发现个别超市存在月饼生产日期标注不规范、熟食未加盖的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要求整改,并约谈该店负责人。

据悉,在“两节”来临前,莆田市食安办通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组织隐患排查等方式,推动各级各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同时,莆田市食安办下发了《关于加强201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莆食安办[2013]35号),进一步部署开展针对“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别要求工商、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对生产加工企业、市场、餐饮场所及10个食品安全工作重点乡镇的监督检查。

目前,各监管部门共出动人员586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1605次,查处违法行为59起,罚款28万余元,抽检各类食品样品6790件。

下一步,莆田市食安办将继续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开展工作督查,促进各级各监管部门加大对节日食品和重点区域的监管,做好“两节”期间值班等应急准备工作。同时,欢迎广大市民踊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为12345和12319。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