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男子伪造6套“房产”抵押借款百万元被捕

pt.fjsen.com 2013-10-11 08:57  黄凌燕 黄青付 来源:东南网    

以6套房产抵押借贷100万元,借款到期拒不还款。莆田市民陈某遭遇此事很是气愤,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执行抵押房屋拍卖来还款。当法院工作人员上门时却发现6套房产全不是借贷人黄某的。昨日,记者获悉,黄某被荔城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据了解,2006年10月21日,黄某因生意需要资金周转,他的好友介绍陈某给他借贷。经协商,以黄某在莆田市区的一套房产,黄某爷爷遗嘱留给黄某的4套房产,担保人陈某某在市区的一套房产,共6套房产作为抵押向陈某借款100万元,借期1年,月利息2分。1年后还款到期,黄某无力偿还借款。于是,他向陈某写了一张“延长还款期限申请书”,并要求陈某再借款40万元给他,在2008年6月30日之前还清。但到了2008年还款期限,黄某还是无法还钱。经协商,2008年8月30日,黄某经转单后,另写一张194.4万元的欠条给陈某,再次承诺还款期限为2009年6月20日。2009年还款期限到期后,黄某依然未还。在此期间,陈某给他打电话,却无法接通黄某的手机。无奈之下,陈某到城厢区法院起诉要求黄某还款。城厢区法院判处黄某归还欠款,并对上述房产进行查封。可当法院工作人员准备对6套房产执行拍卖时,发现黄某向陈某提供的6处房产所有权证明都是伪造,因此法院无法对这些房产强制执行。

据荔城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民间放贷引发的刑事犯罪自2012年以来呈现多发趋势,罪名多集中于诈骗、敲诈勒索等,其中诈骗犯罪占多数。检察官提醒,市民在大款借贷时应提高警惕,在对方提供权属证明时,应到有关部门进行权属核实。同时,立法机构也应完善法律规范,引导民间融资活动,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湄洲日报 黄凌燕 通讯员 黄青付)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