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学校教职工数据信息采集需10月25日前完成
pt.fjsen.com 2013-10-13 10:56 何海铭 来源:福州新闻网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本月25日前,我省所有学校要完成教职工数据采集与报送。11月10日前,省教育厅将完成数据审核并上报教育部。 根据部署,此次信息采集对象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特殊教 育学校采集所有在编教职工和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岗专任教师。高等学校采集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的在编教职工。采集对象不含离退休教职工、不含来自其他学校或企业的兼职教职工、不含代课教师。 此外,民办高校、民办中小学校、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特殊教育学校信息采集范围包括所有教师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教职工;工勤技能岗位职工此次暂不采集。民办学校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外聘的其他学校教职工系返聘或兼职人员,此次暂不采集。(何海铭) |
责任编辑:陈艳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