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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伤残赔偿难索要 仙游法院协调获赔4万多

pt.fjsen.com 2013-11-24 09:08  陈艳艳 林少军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莆田11月24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林少军)90后农民工李某受雇为建房工人,在施工过程中却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索要赔偿却遭拒,无奈诉至法院。经仙游法院调解,房主与雇主共同赔偿给工人李某受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42000元。

去年10月8日,房主朱某将位于枫亭镇海滨村的一处自家房屋,发包给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蔡某进行修建;同年11月,蔡某雇佣施工工人李某为小工。今年6月11日,在进行灌注模板过程中,因灌注所搭建的架子倾斜倒塌,致使李某从架子上掉下受伤。经过近一个月的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用人民币48163.66元,其中蔡某已垫付42000元。

经伤情鉴定,李某为十级伤残,李某为此多次找朱某和蔡某,希望能够得到一定的赔偿,但朱某和蔡某为了各自该承担多少责任存在分歧。

仙游法院最终审理认为,朱某虽然将建房工程承包给了蔡某,但蔡某无建房资质。因此,对于李某的损失,朱某应承担责任,同时蔡某也应承担连带责任。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蔡某自愿赔偿李某各项费用共计23800元,朱某自愿赔偿李某18200元,并当庭支付完毕。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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