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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注册公司进驻莆田鑫炎小区管理处?

pt.fjsen.com 2013-11-26 15:51   来源:东南网    

尊敬的领导你好:

    百忙中请你为民作主!我们是荔城区鑫炎小区的全体居民,向你们反映如下几个问题:

    1 、我们小区的建设项目是原胜利路梅峰居委会和兴安居委会拆迁安置房,在建设安置房时就没有按规划施工,现在物业是长安物业鑫炎小区管理处,是一家无资注册公司,请建设部门查一查,为什么一家没有在建设部门注册的鑫炎物业能擅自进入小区管理。是不是违反《莆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和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规范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请问一下,没有资质一个小团伙(工作人员是判刑人当头),就可以当上小区物业管理。

    2、鑫炎小区管理物业,没有经过广大居民业主的开会讨论通过,是一家未经业主和梅峰居委会共同讨论开会产生的物业,要求上级部门对这种违法行为的物业管理给予坚决取缔。

    3、小区内没有活动中心,群众健身器材、饭后群众散步休闲之地都没有,是一个全开放式的小区,象这种“三无”的小区管理,收费未按照莆田市物价局、莆田市建设局关于印发《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指导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是一个普通的小区规模,应该是按普通小区标准收。现在小区一伙人是按市示范小区收,莆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收费标准级别多层住宅、小高层带电梯住宅(九层及以下)、高层带电梯住宅(十层及以上)收费标准 (元/m2) 一级 0.6、0.8 1.1、1.3 1.2、1.6 二级 0.4、0.6 0.8、1.1 0.9、1.2 三级 0.3、0.4 0.6、0.8 0.7、0.9 四级 0.3以下 0.6以下 0.7以下 。这种收费符合莆田人民政府哪条标准。希望上级部门关心一下,为谢! 希望有关部门认真查处这些不好的,又影响莆田形象作法,对这种乱收费小区管理物业取缔、关闭,给群众关心和民生工程。目前三中全会精神,你们也不会不关心,民生工程,情牵百姓啊。为我们广大居民作主。

莆田网友

来源: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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