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远光灯易引发事故 莆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东南网12月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盛钟)昨日,记者从莆田市交警支队机动特警大队了解到,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机动车辆在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陋习,交警部门从12月1日起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滥用远光灯容易引发事故 去年11月5日凌晨1点多,仙游人吴某开着货车准备到涵江载货,当车子行驶到324国道莆田百祥车饰公司对面绿化带旁的慢车道上时,当时对面车道来车较多,加上当中有不少车辆开着远光灯,吴某被这些车辆射来的强光阻挡了视线。但是,他并没有减速行驶,而是凭着自己的驾驶经验和感觉继续往前开车。谁知,意外偏偏在这个时候到来,当吴某发现前方有人在行走时,车子距离该行人已经只有不到2米远的距离,吴某下意识地踩了刹车,但是车子还是正面撞上了这名路人,并导致其当场死亡。经交警勘查,吴某被认定负该起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 像这样的事故并不少见。据有关统计数据表明,发生在夜晚的交通事故大约三分之一与不正确使用车灯有关。市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夜间行车滥用远光灯,非常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他说:“有些司机不顾交通规则,违背交通规则乱用远光灯,还有年轻人为了显示个性,把自己的车前灯改成氙气灯,灯一打开,强烈的光照很容易给迎面而来的车辆驾驶员和行人造成视线模糊,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违法使用远光灯将被定期曝光 莆田市交警支队机动特勤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机动车辆在夜间违法使用远光灯的陋习,交警部门将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 12月1日至7日,交警部门将以宣传劝导教育为主,在中心城区各大路段分发温馨提示宣传单。对查处的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暂不对驾驶员进行处罚,由现场民警劝导教育,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告知使用远光灯的危害,纠正驾驶员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从12月8日至本月底,对在此期间查处的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行为,一律采取高压态势,坚决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届时,该队还将定期对已查处的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进行曝光。 据悉,对擅自在机动车上安装、增设灯光装置的车辆驾驶员,交警部门将处以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有灯光装置;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车辆驾驶员,交警部门将处以10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此外,交警部门还将制定相应的执法制度,将打击行为落实到日常的勤务巡逻当中,建立市区打击违法使用远光灯行为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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