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行政审批和和公共资源交易再“瘦身”提速
东南网莆田12月27日讯(本网记者 陈艳艳 通讯员 杨春发)记者获悉,为进一步缩减审批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我市备案事项的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近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与市效能办、审改办、法制办等单位,对照“审批四减五增”的要求,再次全方位地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备案事项清理工作,同时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对审批事项发生增加、调整、变更、下放和取消等变化的,及时调整,并同步对外公示。 审批事项清理:对照“四减五增” 据介绍,此次行政审批项目清理,领域广,涉及莆田市本级和垂管单位62个部门;内容多,既做减法,压缩时限、材料、环节,更做加法,要求增加网上审批、并联审批、上下联网审批和即办审批等事项。 经清理,莆田市直62个单位共有审批服务事项488项,按同口径比较,比上一轮减少115项,削减率20.7%;审批服务事项压缩到法定时限60%以内,平均承诺时限从11.6天压缩至4.7天,审批效率整体提高59.5%;即办事项由清理前89项增加至197项,即办比率提高121.3%;总计共减少1621个时限、401个环节、619个材料。 备案事项清理:采取三种形式 近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又联合市效能办、法制办,对涉及行政审批、招投标、项目建设等多个领域的备案事项,采取事后告知型,即无需备案部门出具备案审查意见;即来即办型,即备案部门应当场出具备案审查意见;超期默许型,即“点头不算摇头算”,备案部门一收件即允许申请人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有不同意见,备案部门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则视为同意备案等三种形式进行集中清理。 经清理,共取消18项,认定为非备案7项,市本级22个单位共核定备案事项79项,其中,事后告知型15项、即来即办型33项、超期默许型31项,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能,优化了服务软环境。 据悉,下一步,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将取消公共资源交易的备案环节,直接发布招标人提交备案通过的招标文件和相关材料。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发现招标文件和相关材料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责令招标人改正。其中,评标报告、招标结果公示备案等按照事后告知型办理,招标文件和答疑、澄清文件备案按照超期默许型办理。 建立动态台帐:及时调整同步对外 此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还将与市审改办、法制办等单位配合,按照权力风险等级,编制市、县(区)、乡镇三级行政审批权力清单,印制《莆田市行政机关审批职权目录汇编》。同时,对审批事项发生增加、调整、变更、下放和取消等变化的,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动态台帐,予以及时调整,并同步对外公示。 据了解,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已着手将行政审批流程标准在文字说明的基础上配上画面、语音等动漫元素,产生虚拟的场景化效果,同时,与市有线电视台沟通协调,确定将从2014年元旦起,在电视台新开辟的专栏里,滚动播出这些标准,全程提供实时查询,实现标准的可视化、图像化和场景化,让不会上网的普通老百姓打开电视就能懂得怎样填写申请表、提交什么材料、到哪个窗口办理等等,使之变得通俗易懂、简便易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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