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2014年创新灌区运行维护经费落实机制
pt.fjsen.com 2014-02-01 13:13 黄国清 来源:东南网
记者近日从市水利局获悉,从2014年起,全市取消征收市直管灌区农业灌溉水费,实行财政直补政策。 农业灌溉水费取消后,市直管灌区的运行维护经费、管理人员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所需资金由市与收益县(区、管委会)财政各承担50%,县(区、管委会)承担的资金,市财政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扣减,并由市财政拨付给市直灌区管护单位。同时,县(区、管委会)管理的中型灌区及小型灌区的水费补贴由各县(区、管委会)参照执行。 农业灌溉水费取消后,仅莆田市直管的东圳、木兰、萩芦溪、东方红等4个大中型灌区,将减轻农民水费负担1176万元,同时,有效解决水管单位良性运行管理和队伍稳定问题。(湄洲日报记者 黄国清) |
责任编辑:陈艳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