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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某小区逾期数月未交房 业主很焦急

pt.fjsen.com 2014-04-18 15:08  陈丽明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4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交了购房款,签了购房合同,可开发商却没法在约定的交房时间内交房。业主多次询问,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时间却一次次延长。昨日,莆田市秀屿区某小区的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开发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拖了快半年了,给他们的生活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交房日期都过了电梯都还没装好

据业主傅先生介绍,他是2011年10月买的房子,当时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去年12月。他们在去年12月前去要求交房,开发商却称来不及交房,要等到今年农历正月才行。傅先生今年2月再次要求交房,开发商又说四五月份可以交房。上周傅先生再次来到售楼部要求交房,对方承诺的时间又变成了5月底或6月初。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共有4栋楼,约800套房子,目前已卖出600多套。在这些住户当中,签订的交房日期有去年9月份的,也有去年12月份的,其中12月份交房的业主较多。这些业主当中,有不少人是花钱在附近租房子住。业主认为,开发商的延期交房给他们带来不少损失,违约的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业主此前曾进入小区内查看,发现开发商至今连电梯都还没全装好。

周边配套未完工水电都未进小区

昨日,记者就业主反映的情况找到了该楼盘负责销售的杜经理。据其介绍,楼盘的确存在延期交房的事实,小区的电梯也还没全部弄好。之所以延期交房,杜经理解释有多方面的原因,包括市政电力管网至今尚未施工完成,还未进入小区,无法接通正式供电电源。而原市政排污、排水管网污水面标高高于小区标高,且污水管网部分无法通畅,若处理不当,或将造成污、雨水倒灌小区。另外,自来水管网也才于年初刚开始施工。

杜经理说,由于以上问题导致小区地面无法施工回填平整,地面管网无法铺设,地面的防水施工也无法进行,小区景观绿化也无法开工,这些情况最终导致了交房的延期。杜经理表示,将于5月底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建设,交房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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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未能交房开发商要付违约金

2009年10月1日,莆田市民唐先生与莆田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秀屿区新城阳光豪园的商品房买卖达成意向,对方收取了唐先生2万元定金。合同约定,唐先生购买新城阳光豪园的一套房子,总价款近37万元,交房日为2010年5月31日。如果开发商未能按期交房,应自约定交付商品房的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日支付已交房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2010年8月4日,唐先生贷款了29万元,授权将贷款一次性划入开发商账户。开发商在收取购房款及公共维修基金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屋。

据此,秀屿法院判决莆田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依法履行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自2010年8月5日开始,开发商每天需向唐先生支付每天约110.9元的违约金,全部违约金额至2013年11月25日法院判决时止约13.4万元。如果开发商未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会被要求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责任编辑: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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