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秀屿区 > 正文

莆田苏塘村养猪户偷偷“复养” 镇政府称6月30日前完成整治

2014-06-05 11:28  周凌瀚 杨怡玲 吴桂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秀屿区笏石镇苏塘村被列为畜禽养殖禁建区,去年整治后,但村里仍有一些养殖场。镇政府表示在6月30日前完成整治。

5月27日,记者来到苏塘村后坑村民小组暗访,以收购商的身份询问了家中有猪舍的几户村民,他们表示已不再养猪,但村里一些较大的养猪场还在养。顺着村民所指方向,记者果然找到一家养猪场,里面存栏几十头猪。

该村党支部书记梁建成说,5月17日,村里就已经按照上级要求,向村里所有养殖户下发拆除或关闭通知书,要求养殖户在6月30日前清理剩余禽畜,养殖户也签订了相关承诺书。现在村里已经清理了40多个养殖场,还有少部分正在清理。

笏石镇副镇长黄金沐告诉记者,苏塘村属于禁建区,禁止新建养猪场。与禁养区不同的是,在禁建区内,满足三个条件的畜禽养殖场(户)可被保留,即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畜禽养殖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符合环评条件的,做到达标排放的。目前,苏塘村的养猪场不符合保留条件。根据秀屿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在去年11月30日之前须完成拆除关闭工作,但该村一些养猪户又偷偷“复养”。

据介绍,禁建区内将在6月30日内完成清理。期间镇政府将加强跟踪督查,如果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清理,镇里将按照市、区有关规定,联合执法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湄洲日报 周凌瀚 杨怡玲 吴桂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