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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孕妇死在产房 丈夫拿走赔偿金还讨要彩礼

2014-06-23 09:04  刘清华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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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生小孩死了,我们没有拿到赔偿金,还被判处退还彩礼,天底下哪有这种事情。”2014年4月16日,张依伯拿着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几乎气昏过去了。

去年11月7日,他的女儿在医院生小孩出了事故,女儿及其腹中的胎儿一起死亡。女婿独自领走32.5万元赔偿金,还上法院要求退还彩礼。法院的判决,让张依伯一家无法理解。

年轻孕妇死在产房

1987年,小妹(化名)出生在荔城区黄石镇东埭村一个普通农民家庭,上面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2012年7月,25岁的小妹经媒人介绍,与新度镇的小戴相识。两家相距约3公里。

同年9月20日,双方签订婚约,约定小戴支付小妹家聘金及金银首饰等共计13.6万元。

2013年2月2日,两人按照农村的习俗举办了婚礼,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同年3月19日,小戴与小妹到民政机关补办了登记结婚。

小两口婚后幸福美满,成为乡邻羡慕的一对。不久,小妹就怀孕了。这是小妹第一次怀孕,两家人都很关心,买来各种营养品。

2013年11月7日,接近临盆时,小妹被送到莆田市区一家医院住院待产。没想到的是,两天后小妹突然出现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小妹及腹中胎儿不幸死亡。这个突发事故,让两家人都陷入无限的悲伤之中。

之后,医院出具死亡医学证明,载明死亡原因为孕期肺栓塞。经过协商,当年12月11日,小戴及小妹父母与医院达成《协议书》,由院方一次性给付他们赔偿金共计32.5万元。

据小妹家人说,当时小妹住院前的各项体验都是合格的,否则医院也不会接收。小妹的家人说,其实医院在处理过程中存在过错,不然医院是不会赔偿的。

女婿和岳父母因赔偿金闹上法院

事发后,小戴找到黄石镇东埭村村主任郑春祥,要求开具小妹出生地的证明材料,说领取赔偿金需要村委会的证明。

“我让他叫小妹的父母来,他不肯,我就没有开证明。”郑春祥说,作为生养父母,张依伯夫妇有权分割小妹的死亡赔偿金。小戴瞒着岳父岳母开证明,肯定有问题,所以他不开。

郑春祥说,后来他不知道怎么弄的,医院还是将这笔赔偿金打入小戴的账户,小妹的父母一分钱都没要到。这引发了儿女亲家的不和。

由于协商不了,去年底张依伯夫妇将女婿小戴告到荔城区法院,要求分割女儿小妹的死亡赔偿金。得知自己被告了,小戴随后也到法院起诉岳父岳母,要求对方退还婚约财产6.8万元。

小妹的尸骨未寒,作为她至亲至爱的两家人,因为死亡赔偿金以及彩礼闹到法院,让人唏嘘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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