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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秀屿区南日镇海山村村民王某因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被秀屿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名下一辆小型汽车被查封、扣押。 据悉,张某、王某夫妇于1995年5月生育第一胎男孩,并于2011年7月生育第二胎男孩,属于违法多生育一胎。秀屿区人口计生部门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其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后,夫妇二人逾期拒绝缴纳,计生部门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秀屿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有关部门以及镇、村干部多次做张某、王某思想工作,夫妇二人仍态度蛮横,拒不缴纳。区法院在查明妻子王某名下有小型汽车一辆后,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封、扣押。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区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力度,对拒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对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82例,有效遏制了违法超生的势头,也为拒缴社会抚养费的计生违生对象敲响警钟。 (湄洲日报 谢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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