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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涵江:符合弃婴收养条件 马上办理落户

2014-07-22 16:26  蔡学伟 梁东红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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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梁东红) 为进一步清理解决辖区村居民无户口问题,近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组织开展无户口人员摸排清理登记工作,并针对摸排后的情况依法依规分类逐项逐人予以解决,切实保障维护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分局户政窗口民警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摸排清理,采取片警和村干部合作的方法,共同深入各村居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对发现无户口村居民全部登记造册。

对原籍系外省籍、外市籍婚嫁到莆田涵江的无户口人员,涵江户籍民警将向其书面告知其能办理所需补办的手续及证明,对不符合在涵江落户条件的,告知其不能办理的相关政策规定的内容,并根据他们的需要出具未落户证明,方便他们回原籍落户。

对弃婴抱养未申报户口的人员,符合收养条件的马上办理落户手续,不符合收养落户申报条件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户籍民警发出户籍事项告知书。另外,对非婚生子女,因家庭矛盾而迟迟不补办结婚证,或者是生父母的感情已破裂导致分开生活,且对户籍政策不了解而一直没有办理出生申报而产生未落户的,户政民警将对家庭矛盾给予调解,开导他们以孩子的利益为重,及时去补办结婚证以便孩子申报户口;对于子女生父母感情确实破裂并分开生活户口尚未申报的,派出所则根据省厅下发的最新文件,按照书面告知当事人及时办理申报手续。

目前,涵江户政部门对已摸排出的无户口人员全部制作了书面户籍事项告知书,并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了落户手续,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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