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兴安名城北区业主收到交房通知书 却没收到房

2014-10-16 11:05  小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开发公司:天气原因耽误了交房

在业主的提醒下,记者看到贴在售楼部外的一张“温馨提示”,其内容大意为:兴安名城北区一期商品房项目原定于2014年9月30日交房,因为天气原因耽误了交房。而良好的工程质量必须有合理的工期做保证,考虑到之后几个月可能也会存在雨水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按照相对充裕的时间估算,小区配套设施施工完整最迟在2014年12月31日之前,但公司力争可在2014年10月31日至2014年11月30日之间陆续交房……公司原按合同约定发出的交房通知书作废。而因为天气原因造成交房顺延,公司届时将以车位购买优惠和减免物业服务费方式补偿给业主……

业主小林对记者说:“这份提示落款单位是开发公司,但没有盖公司的印章,我们看了心里也不踏实。因此我们希望开发商来给个说法。”

“我们只负责传达业主的意见给老板,至于老板什么时候能来我们也不知道。”售楼部一工作人员说:“我们知道老板的电话,但不能告诉别人。”

为此,业主们表示他们将向市建设部门反映,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莆田晚报 小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