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荔城区 > 正文

莆田新梅路新划10多个停车位 市民质疑是“山寨”车位

2014-12-09 10:16  小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图为该路段新划定的停车泊位。)

新梅路临近荔城大道路段,道路两侧被划上10多个停车位,不知道这是有关部门划定的,还是商家私划的‘山寨’停车位。”日前,市民翁先生向本报反映,称其质疑商家为了招揽生意,在此私设停车位。

据翁先生介绍,一两个月前,新梅路临近荔城大道路段两侧,被人用白漆划了停车泊位线,而且这种停车泊位有10多个。由于这一带商铺较多,附近居民质疑此乃一些商家为了自身利益,擅自在道路两旁划了停车泊位。要是这些为“山寨”停车位,那么车主误入停车就得吃罚单。

接到上述反映后,记者来到实地了解情况。只见新梅路西侧与荔城大道相邻段,道路两旁各划有六七个停车位。此时为上班时间,一旁还有五六个停车位是空的。“这些停车位于一两个月前划的,不知道是不是‘山寨’的,我都不敢把车停在那儿。”附近居民黄女士对记者说,受市区车位紧张影响,有的商家为了招揽生意在公共道路私自划停车线,致使车主“误入歧途”。同时,黄女士也表示说:“在道路旁设置停车泊位需要哪些条件?这些停车位是否正规?”

就此,记者从警方了解到,这些停车位是警方划定的,属于公共资源。而根据有关规定,在道路范围内擅自设置停车泊位、出租汽车临时停靠站(点)或者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相关法律条款予以行政拘留。

那么,道路停车泊位设置需要哪些条件呢?据警方介绍,在人行道较宽的建筑红线外部分(≥8米宽),在不影响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可设置临时停车处(泊位);宾馆、酒楼、饭店、商场等停车需求矛盾突出、周边交通流量高且公共停车场不足的道路,在确保畅通、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交通实际情况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处(点),但不得占用盲道停车;在人行道宽度达不到8米,又确需设置临时停车位的,在不影响行人交通安全情况下,在非机动车道上设少量临时停车泊位;服务半径200米以内有公共停车场(库)且能满足停车需求的,原则上不再设置道路停车泊位。

另外,主要道路交叉口和学校出入口、公共交通站点附近30至50米范围内限制设置路边停车泊位;合理挖掘次干道、支路、背街小巷等道路空间设置路边停车泊位;宽度在6米以上的街巷、小区内通道,在不影响车辆(含消防车)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单侧灵活设置。(莆田晚报 小路)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