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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两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38起 14名科级干部被问责

2014-12-11 10:31  刘金通 潘剑贞 陈俊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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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秀屿区建设局环卫处经办人陈某因为对于群众的投诉按自己调查了解的情况草率下结论,致使投诉件未得到及时改派,被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通报。区纪委分别给予环卫处经办人员陈某、徐某书面提醒预警。

据悉,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两年来,秀屿区纪委监察局出台《秀屿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要求各牵头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建立常态化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采取明察暗访、重点巡查、联动核查、12345在线督查等检查方式,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起,处理人员44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4人,效能告诫6人次,辞退5人,免职5人,对负有领导责任的14名科级干部进行问责。 (湄洲日报 刘金通 潘剑贞 陈俊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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