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秀屿区 > 正文

莆田秀屿通报违纪问题 干部上班玩手机被告诫

2014-12-16 14: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12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记者昨从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莆田秀屿区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违反工作纪律相关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15人被问责,其中1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3人受到警告处分、10人被效能告诫、1人被通报批评。

据了解,秀屿区效能办近期组织人员到各乡镇对工作人员的作风纪律及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各乡镇考勤、值班、请销假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东峤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叶某、综合执法中心聘干林某、企业服务中心工人朱某,因累计缺勤10天以上,被警告处分;东峤镇政府科员林某缺勤10天以上,被行政警告处分;

东庄镇村建站干部岳某,东峤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曾某,平海镇计生服务所职工谢某、许某、林某及企业站职工谢某,因缺勤2~6天被效能告诫;

东峤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人朱某、信访办主任陈某、工会副主席林某和平海镇企业站职工卢某因在上班期间,利用电脑、手机等玩游戏、看视频、看小说等,被效能告诫;

东峤镇党政办干部陈某因面对群众问询服务态度差,被通报批评。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1月至11月,秀屿区开展效能督查33次,给予效能问责86人次,其中效能告诫46人次,诫勉教育12人次,通报批评28人次。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