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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莆田调查队最新调查资料显示,今年1-11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同期上涨2.0%,涨幅比全省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位居全省九设区市第四位。其中,城市上涨1.9%,农村上涨2.3%;消费品价格上涨1.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4%。 从调查的八大类居民消费价格变动情况看,呈“七升一降”的态势:食品类价格上涨3.4%、衣着类价格上涨2.1%、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0.8%、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0.4%、交通和通信价格上涨0.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2.4%、居住类价格上涨1.8%;烟酒类价格下降0.7%。(莆田晚报 卓志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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