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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3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吴舟 刘庭武)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区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的莆田第十五中学原校长陈某受贿一案,近日由荔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经查明,被告人陈某在担任莆田第九中学副校长、莆田第十五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请托人送予的钱财共计7.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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