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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小芳)记者昨日从莆田市医疗保险中心了解到,目前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共同下发了有关通知,为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医保待遇,从今年起将灵活就业人员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保参保范畴。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灵活就业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纳,正常缴费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9%的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考虑到此类人员就业流动性大,医疗保险费的缴纳目前调整为由社保卡协作银行代扣代缴的便利方式,一改以往定点缴纳的限制性。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需缴费至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在当地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应到所属医保中心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经审核后,从办理变更手续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对于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重新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按原工作单位确定医保管理属地。刑满释放时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申报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手续,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费后,可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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