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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男子酒后驾车摔成重伤 酒友均付出了“天价”酒钱

2015-01-08 09:48  李金春 陈家新 来源:莆田晚报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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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今年才二十几岁啊!如果当时一起喝酒的几个人中的一个能送他回家,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孩子的父亲走得早,现在孩子又摔成这样,如果媳妇也跑了,那这个家就完了。”日前,仙游榜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酒后驾车摔伤赔偿纠纷,家住仙游榜头的郑某的母亲对法官仗义执言为民解忧的行为表示感谢。

原来,去年6月7日晚7时许,榜头的林某、林金某在朋友林元某家喝茶聊天时,林某的表弟郑某骑车过来找林某,之后与大家一起喝茶聊天。主人林元某一时兴起搬出一箱啤酒,请大家一起喝,大家趁着兴致来了便都喝了几瓶。当晚11时许,郑某与表哥林某一起骑车回家。在回家的路途中,郑某摔成重伤,花去医疗费十余万元,目前还在接受康复治疗,只能坐在轮椅上生活。郑某的伤情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护理依赖为完全护理依赖。

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多次发生争执。无奈之下,郑某委托母亲将一起喝酒的林某、林金某、林元某告上法院,要求3人连带赔偿各项费用人民币544718元。

主审法官接手该案后,考虑到郑某目前还在接受康复治疗,急需医疗费,立即通知林某、林金某、林元某到庭领取诉讼材料。“我根本就不认识郑某,是郑某自己跑到我家来喝酒的,我看到他骑车,劝他不要喝,是他自己不听劝才产生这样的后果。我的经济也很困难,根本没能力赔偿”,主人林元某拿到诉状后委屈地说道。“是他自己不听劝,才摔成这样的,而且他还是和他表哥林某一起离开的,我们根本没有过错,不需赔偿”,林金某激动地说。

主审法官待3被告阅读完诉状后,立即从亲情、人情、法理等角度,耐心做3被告的思想工作。经过1个多小时的耐心开导、释法,3被告从刚到法庭时喊冤叫屈到离开法庭时每人都同意适当补偿原告的态度转变,并答应回家筹钱。

开庭当天,法官再次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3被告分别与原告郑某达成了补偿协议,每人补偿原告人民币3万元。目前,补偿款已全部履行完毕。几位酒友因朋友酒后驾车均支付了“天价”酒钱。(莆田晚报 李金春 陈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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