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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莆田市清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市民对正在发生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两违”)行为进行举报,并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元。 《办法》规定,举报的“两违”事件需经市治违办或县(区、管委会)治违办核查属实,才能给予奖励,从事“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不享受此项奖励。举报人就同一违法行为分别向两个或两个以上管理部门举报的,只能获得一次奖励;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 市治违办将根据举报线索进行核查认定,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按下列奖励标准给予奖励:一层以下的每宗奖励1000元;一层以上(含一层)每宗奖励500元;重大“两违”案件的(基本农田5亩以上,其他土地10亩以上的),奖励可适当提高,但每宗最高不超过2000元。市治违办将在举报案件查实处理结案后7天内,通知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莆田晚报 李金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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