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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兴安名城被诉未验收就交房 住建部门:基本按合同约定来

2015-05-13 09:40  王龙风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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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兴安名城(又称中央城市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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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13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 实习记者 吴炳端)日前,网友“中央-城”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兴安名城北区未通过验收即交房,而且还存在逾期交房的情况,要求开发商尽快办理验收手续,并赔偿业主的损失。【详细】

莆田兴安名城售楼部负责人对此回复,称兴安名城北区符合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条件,对于逾期交房的问题,公司也已做出了相应的补偿方案。

网友投诉:

莆田兴安名城未验收即交房

据了解,网友“中央-城”是莆田兴安名城北区(又称中央城市广场)的一名业主。据其介绍,2012年,业主与兴安名城开发商——莆田市世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且按合同约定付款。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前。可到了交房时间,开发商却欲将还未通过验收的房子交付给各业主,最终遭到许多业主的拒收。

该网友称,业主咨询过莆田市、区住建局与规划局等相关部门,他们均明确答复:该楼盘尚未达到交房要求,希望广大业主拒绝接收,并依法维权。“有部分业主去年年底已经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兑现合同上的约定。可时至今日,开发商还是没有给广大业主一个明确的态度。”

针对以上问题,该网友希望兴安名城开发商能够尽快办理验收手续,并按照合同约定赔偿因逾期交房给广大业主造成的损失。

兴安名城:

符合合同上约定的交房条件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5月8日,莆田兴安名城售楼部负责人黄女士向东南网记者表示,兴安名城北区确实存在逾期交房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兴安名城北区交房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前,但实际交房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比合同约定的逾期了两个月,公司为此已经着手做出相应的逾期交房补偿方案。”

至于兴安名城北区存在未通过验收即交房一事,黄女士称,“2015年1月1日后,按照要求,交房前必须经竣工验收合格。但在此之前,只要符合合同上约定的条款,开发商就可以交房。”

黄女士同时表示,目前小区内不少业主已经申请装修,但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存在违规安装防盗网,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等情况。“这些都会影响到房产证的办理,所以我们也在尽力协调业主,希望他们在装修时能够自觉恢复原状。”

住建部门:

没有要求经过验收后再交房

对此,莆田城厢区住建局相关人员告诉东南网记者,兴安名城北区主体已经通过验收,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仍未办理。该人员同时介绍,只有人防、规划、消防等项目均通过验收,才能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这些项目都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验收。“但目前,莆田楼盘基本上都是按照开发商和业主合同上的约定条款来交房,并没有要求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再交房。”该人员说。

律师说法:

房屋问题严重,业主可要求解除合同

福建八闽律师事务所尤文香律师介绍,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合同约定只要符合某几项验收手续就可以交房,那么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属于履行合同约定,业主拒绝交房就属于违约。但没有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就无法证明该房屋及相关配套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因此即便交房后,只要发现房屋存在问题,就属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仍有权利要求开发商进行修缮,如果问题严重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很多开发商之所以和业主约定:符合某几项验收就可以交房,就是为了保证不逾期交房,这对开发商是有利的。”因此,尤文香律师建议,消费者在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最好约定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才能交房,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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