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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诉工业盐被当食盐扣押 盐务局:对方无法提供证明

2015-06-29 20:43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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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先生的盐产品

东南网莆田6月29日讯(本网记者 王龙风)日前,莆田市民严先生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 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反映,称莆田盐务管理局非法扣押他10吨工业盐。【留言详情】

对此,莆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宋宗武作出回复,称对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该批盐为工业盐,因此只能当作食盐进行证据保存。那之后会否对扣押的盐产品进行化验是工业盐还是食盐?莆田市盐务管理局未做出明确回答,仅表示“必须对方先举证证明那就是工业盐”。

市民投诉:

运输工业盐被当食盐扣押

严先生告诉东南网记者,因涵江三江冷冻厂制冰需要用盐,于是,6月19日一大清早,他安排了一名司机运输一车工业盐前往涵江三江冷冻厂内,“就等卸货时,莆田盐务管理局涵江盐务分局工作人员突然来到冷冻厂内,硬是把我一车重约10吨的工业盐给扣走了,并现场给司机开了一张《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根据严先生提供的《通知书》上显示:因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自运食盐一事,涉嫌违反了《食盐专营办 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决定自2015年6月19日起至2015年6月26日止,对10吨盐产品进行登记保存。

“我这运的分明就是工业盐,但他们非说这是食盐。”严先生说,为了证明运的是工业盐,他当天让涵江三江冷冻厂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说明里提到:三江冷冻厂制造冰块,需要工业用盐为10吨,因涵江盐业公司无法满足供应,故只能向市场上采购。

“但结果也不行。”无奈之下,6月24日,严先生只能再向莆田盐务管理局提供了一份福建志荣贸易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该公司出具的工业盐售货票据,票据上品名写明“工业盐,数量10吨”。

部门回应:

对方无法提供工业盐证据

针对此事,莆田市盐务管理局副局长宋宗武回复东南网记者,当天盐务局人员接到举报后,前往莆田涵江三江冷冻厂,现场发现一辆负载盐产品的卡车。工作人员当场要求对方出具手续、发票、合同书等,但对方均无法提供。由于盐产品外包装袋上没有任何标识,属于“三无产品”,当事人对这批盐产品又不能自圆其说,于是只能当作食盐先行扣押进行证据保存。

“涵江三江冷冻厂的那份‘情况说明’只能说明该厂需要采购工业盐,而并不能说明严先生的那车盐就是工业盐。”宋副局长补充道。

就此,东南网记者询问“如果严先生自己无法证明这批盐产品是工业盐,那盐务局又该如何证明该批盐产品是食盐”?一旁的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则回复说“除了工业盐就是食盐”。

那之后是否会将扣押的该批盐产品进行化验是工业盐还是食盐?宋副局长及现场该名工作人员均未做出明确回答,并表示“必须对方先举证证明那就是工业盐”。

据悉,目前,莆田盐务管理局正在进一步调查此事当中。

相关延伸:

东南网记者查阅资料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曾明确表示,工业盐经营问题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批复意见执行,即工业盐已不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经营工业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犯罪;法律及《盐业管理条例》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地方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制度;《盐业管理条例》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规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规定行政处罚。

“扣押”单

一整车盐被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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