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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记者昨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日,城厢区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城厢区交通运输局3领导因“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受到责任追究。 通报称,2014年7月19日,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爆燃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 经责任追究组认定,城厢区交通运输局局长郑黎明对区运输管理所履行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监管职责督促指导不力;对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不到位问题失察。2014年12月31日城厢区政府决定对郑黎明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该局副局长陈志杰对区运输管理所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和隐患督促整改落实工作指导不力;对分管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失察。2014年12月31日城厢区政府决定对陈志杰给予行政降级处分。2014年12月31日城厢区纪委决定对陈志杰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局运管所党支部书记吴宗禹对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力;对长途客车未全面落实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规定及不按核定线路行驶督促整改不得力;对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问题失察。2014年12月31日城厢区纪委决定对吴宗禹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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