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警方新闻在线> 媒体聚焦 > 正文 |
东南网莆田8月7日讯(通讯员 王金标)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比落地、比促销、比服务、看实效”(以下简称“三比一看”)活动中,仙游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管理中队认真按照“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要求,积极作为,强化责任担当,推动落地见底,转变工作作风,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为仙游经济发展服务,为群众谋利益。 在户政管理工作中,针对目前在出生人口登记过程中《出生医学证明》填写不规范、新生儿姓名涂改、新生儿姓氏、查询产妇档案、真伪鉴定等问题,给群众申报户口造成了很大的不便,许多群众经常在卫生局和公安局间来回跑很多次,还是申报不了小孩的户口。为此,该中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认真总结发现的共性问题,积极走访县卫计局,与相关工作人员就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使用进行座谈、沟通。就出生人口登记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手工填写与电子打印混合、父母亲信息填写不完整、新生儿姓名填写不规范、查询产妇档案、真伪鉴定等问题与县卫计局负责人进行详细商讨。为最大方便群众办理出生登记,双方就《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使用达成共识:新生儿名字应当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字,新生儿姓氏只能随父、母姓氏,无法提供父亲信息的新生儿只能跟随母亲姓氏。2015年1月1日前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因新生儿姓名不规范、涂改等,由原接生机构出具工作说明后给予落户。在出生日期有涂改、父母亲信息错误或不完整等情况,回原接生机构换取新的《出生医学证明》并注明已作废的旧证编号。县内医院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由县妇幼保健院当场鉴定;县外医院颁发的《出生医学证明》,由县卫计局负责。因年满6周岁未满14周岁公民申报出生户口登记的,需要提交接生医院母亲分娩记录、病案档案、婴儿免疫接种规划卡或者亲子司法鉴定书。由县卫生局统一做好协调。由孩子父母亲户籍所在地村(居)证明,提供学籍卡、预防接种卡等可以佐证出生日期的材料由公安机关核实。 此次走访,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办理出生登记遇到的困难,把最大化为群众提供方便工作作为户口管理登记中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