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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腐败典型案例

2015-08-07 15:4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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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李伟强)记者昨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莆田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6起腐败典型案例。

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负责人曾舒全在负责“荔枝林景观带”项目征迁过程中,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坟墓、果树林数量的方式,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共计90万元,其中曾舒全分得金额30多万元。荔城区纪委将曾舒全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秀屿区南日镇万峰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志顺在担任万峰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协助南日镇政府从事农村土地管理、村民建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送给的好处费6.6万元。秀屿区给予黄志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城厢区龙桥街道泗华村村委会主任肖秀亮在泗华滨溪二期、滨溪三期片区改造项目建设中为了骗取安置补偿,临时违章搭盖1250平方米土地。肖秀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仙游县榜头镇梧店村村委会存在违规接待、违反招投标规定等问题。2010年至2014间,梧店村在沈海复线及其连接线工程项目征地过程中,用“村财”支付接待用烟、餐费等开支78711元;2013年底,梧店小学厕所改建工程未经镇村招投标,直接指定施工方,支付工程款共计81254元,已用“村财”支付,但至今一直挂在“村财”账上无法报账;没有经过公开招投标,自行修建村道,支付工程款60多万元。林国荣作为梧店村党支部书记、郭清发作为梧店村村委会主任负有领导责任;林承其作为梧店村出纳负有直接责任;林良喜作为梧店村会计(报账员)负有一定责任。林国荣、郭清发、林承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林良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涵江区白沙镇长兴村连金明在担任该村连厝组组长期间,利用办理旧房翻建手续的职务便利,向4家建房户多收取土地补偿费3600元,据为己有。连金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北岸开发区忠门镇沁头村陈金砖、陈玉祥违规报销征兵用烟问题。沁头村党支部组织委员兼民兵营长陈玉祥在负责征兵工作中,违规购烟,共花费人民币2030元,拆成8单,报村委会主任陈金砖审批签字后,在沁头村“村财”中支出。陈金砖、陈玉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简讯

城管协管员公车私用被辞退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日前,城厢区纪委监察局通报一起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经查,2015年6月20日中午,城厢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龙桥中队当天值班人员宋明君(协管员)未经同意,私自驾驶巡查执勤车前往常太镇常太村办理私事,该行为严重违反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2015年6月25日,经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研究,作出辞退宋明君的处分决定。2015年7月7日,经该局研究,对分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陈国锋、龙桥中队中队长蔡朝炜分别给予通报批评。

另外,仙游县度尾镇霞溪村村委会原主任曾金明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李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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