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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事故车被扣屡遭违规收取停车费 如何破解?

2015-11-17 18:55  李妙珠 吴炳端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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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民因交通事故车辆被查扣 车场开“天价”停车费》

《事故车被扣收900元停车费 莆田城厢交警:归物价部门管》

东南网莆田11月17日报道(本网记者 李妙珠 吴炳端 王龙风)

“货车在荔城西天尾法庭门口出交通事故被交警暂扣,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到车场提车,竟被车场工作人员告知要缴纳1500元停车费!”这让陈先生很不解,“因扣押产生的保管费用,怎么还能让车主来买单?”日前,陈先生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此事。

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以来,东南网曾多次接到类似的反映,也均作了相关报道。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有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可为何车场违规收取事故车辆停车费的现象在莆田屡禁不止?有何破解之策?

车主:

要取被扣车辆,必须先交停车费

陈先生从事交通施救行业。他告诉东南网记者,今年10月23日,他的驾驶员驾驶交通施救车拖着车辆从福州开往仙游县,途经西天尾法庭门口时发生交通事故。“车辆当天就被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扣了,连同拖运的车辆也被交警扣走,停放在交警指定的宏达停车场里。”

陈先生称,11月8日,他前往停车场取所拖运车辆时,宏达车场管理人员开出了一张700元的收款收据。11月10日,事故理赔处理结束后,他再次前往停车场取回自己的车辆,又收到宏达车场工作人员开出的一张800元的收款收据。

东南网记者了解到,依据2012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既然法规有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车场就不应在向我们收取费用。”陈先生表示,经与宏达车场管理人员协调,最后停车场将1000元退还给他,只收取500元。

陈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今年6月份,杨先生向东南网反映车辆因交通事故被交警暂扣,停放在莆田市新联发车辆施救有限公司停车场,取车时收到一张1600元的收款收据,让他惊讶不已。“我的车出了交通事故被扣押在华林工业园区的丰隆停车场,他们还是收了我900元停车费。”同年9月份,秦先生也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如是反映。

车场:

有法规但不见拨款,只能向车主收费

11月13日下午,东南网记者前往宏达车场了解情况。车场管理人员黄建忠表示,陈先生两辆车均为中、大型客货车,根据《莆田市道路交通事故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中、大型客货车按实际占用小型客车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小型客货车收费标准计算收费。“我们没有乱收费,都是按物价收费标准进行的。”

但当东南网记者问及是否知道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对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的规定时,黄建忠和另一车场管理人员表示:“我们知道该规定,但并未拿到一分钱。车场要经营管理,没有收到拨款,自然要向车主收费,不然怎么生存,而且物价局也说我们可以按规定的物价标准进行收费。”

今年9月16日,东南网发布《事故车被扣收900元停车费 莆田城厢交警:归物价部门管》的报道中,丰隆停车场工作人员曾同样表示,因交警部门未拨钱,为了维持车场的正常运转,只能选择向车主“伸手要钱”。

“目前,我们领导正在和交警部门协商,只要交警部门有拨款,我们马上停止收费。”宏达车场管理人员补充说。

无奈:

无场地设专用车场,社会管理难免存问题

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队长陈德供表示,交警部门早已通知车场该项目不能收费,但交警部门因无场地开设属于自己的专用停车场,只能委托社会化管理的车场对交通事故车辆进行管理。

“如果停车场收了不该收的费用,当事人可以拿发票到荔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反映,我们将会调查核实停车场是否乱收取费用。如果核实确实存在,将会要求停车场退还,并责令整改。”陈德供说。

同样,今年6月份,市民杨先生遭遇天价停车费向东南网反映后,城厢区交警部门也表示,这些停车场目前为社会化管理,但由交警部门指定,因此,交警部门具有一定的监督责任。而在此之前,他们也早已明确告知停车场“哪些费用可以收,哪些费用不能收”。

“如果停车场收了不该收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向我们城厢交警大队事故调查中队反映,我们会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停车场是否乱收取费用。如果核实确实存在,将会要求停车场退还。”城厢区交警大队一名民警当时接受采访时如是说。

至于车场主反映“一直未收到拨款”一事,交警部门表示,因为涉及财政拨款,须一定时间才会给予结账拨款,“这中间需要流程。”

破解:

建“公家”扣车场,破解乱收费现象

在东南网记者的采访过程中,交警部门认为,停车场属社会化管理,是一家企业,存在的乱收费现象,物价部门应该发挥出市场监督的作用。对此,莆田市物价局办公室主任科员郭良堂认为,车场是交警部门委托其进行扣车管理任务的,交警部门跟车场之间应该有动态管理的约定,监管起来的力度远胜于物价部门。不过,郭良堂也表态,车主遇到乱收费的情况,可以拨打12358举报电话,物价部门也会按流程介入调查处理。

采访中,东南网记者发现,交警部门和物价部门的监管均处于被动监管、应对状态,以至于停车场随意收取被扣车车主停车费的违法违规情况屡屡出现。

莆田交警部门坦言,停车资源有限,建设停车场需要大量资金,同时也需要一定的地块来满足,因此,过去一直交由社会停车场代为停放管理,导致“有人违法收取费用,私放交警部门查扣的违章车辆”的情况出现。那么,如何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相关主管部门是否有可行性的方案?

东南网记者从莆田交警部门了解到,今年9月份,莆田城厢区交警大队着手将城厢区城港大桥下的一片空闲地块,改造为莆田中心城区首家专业扣车场,由城厢交警常态化管理,避免“人情案”、“违规私放违章车辆”等违法违规情况的发生。像这种扣车场将在没有“公家”扣车场的区域逐步建设,并由交警部门直接管理使用。

“扣车场的管理将由交警部门聘用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建立管理台帐,方便随时查验。”交警部门希望通过建立这种“公家”的专业扣车场,进行专业化的管理,以此来杜绝违法收费,私放遭查扣车辆等目前存在的几种漏洞。

“等这类扣车场都建立起来,并投入使用后,违法收费的现象应该就可以得到彻底的解决了。”莆田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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