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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一养猪场占用林地 秀屿林业局:执法力量薄弱

2015-12-11 15:21  吴炳端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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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12月11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 王龙风)近日,有网友在东南网《直通屏山 省委领导留言版》上留言反映,称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东美村村民谢某占用他人林地、乱砍伐生态防护林建养猪场。破坏森林的同时,养猪场的排泄物乱排,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留言详情】

“谢某乱砍森林建养猪场,单单猪圈就占地30亩,离居民区很近,很吵,而且养猪场屎尿乱流,死猪乱扔,臭气熏天,造成很严重的环境污染。我们反映给秀屿区环保局,环保局还是一直批准该养猪场保留。对于谢某乱砍森林一事,秀屿区林业局也只做出罚款,至今没有恢复原状。”该网友谢先生称,此外,谢某为建养猪场还将其林地私自抢夺占有。

针对此事,莆田秀屿平海镇东美村包片领导黄国强回复,经了解该林地属于集体的山地,产权界限分不清楚。

对于养猪场造成环境污染一事,莆田秀屿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东南网记者,执法人员曾前往养猪场及周边查看,但并未发现排泄物乱排的现象,“只是有一个管因为堵住溢出了一点,也已经清理完毕了。”该人员称,该养猪场不属于禁养区范围,也通过环评验收,手续齐全。“至于距离的问题,其实这个养猪场离居民区有几百米的距离,而且是通过环评验收过的,所以距离肯定是足够的。现在他一有反映,我们就会下去看,但其实并没有什么问题。”

针对因建养猪场而乱砍伐森林一事,莆田秀屿区林业局执法队工作人员称,业主将养猪场建在林地上,已因此被处罚,该局也已要求业主自行拆除养猪场,“罚款早就交了,但他就是不拆。”该人员称,“不拆除,我们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拆除该养猪场,秀屿区人民法院也受理了,但是现在法院进行到什么阶段并不清楚。”

为了解该案件进展情况,东南网记者联系莆田秀屿区人民法院。该院工作人员称,法院先后给谢某送达了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对破坏的林木恢复原状,但至今仍未恢复原状,于是将其列入“黑名单”,“裁定书,也有送达给林业局,里面有写明说让林业局去实施,即林业局可以去强制执行。”

对此,东南网记者再次联系秀屿区林业局。该局工作人员则称,目前执法力量薄弱,具体怎么处理要等领导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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