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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结账“低价购” 莆田一女子超市“占便宜”获刑

2023-06-30 18:14  章逸琳 傅玮珊 林钟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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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6月30日讯(本网记者 章逸琳 通讯员 傅玮珊 林钟蕙)没有收银员,不用排长队,扫码即可支付,超市的自助结账机省时又便捷,可是,有人却动起了歪脑筋。莆田一女子在两家购物超市,以使用低价商品标签扫码付款后替换高价商品的方式实施盗窃。近日,荔城法院宣判该起案件,被告人韩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介绍,2022年10月13日,被告人韩某某在荔城区某购物超市拿走标价为179元的全棉精纺单人被套的标签,后到自助收银台以179元的价格扫码后,取走标价为1099元的新中式刺绣四件套。

初次出手一切顺利,韩某某为自己“占到了便宜”而窃喜不已。2023年1月2日,韩某某继续在荔城区某购物超市拿走标价为299元的电饭煲标签,后到自助收银台付款以299元的价格扫码付款,取走标价为1998元的电饭煲。

据统计,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3月30日,韩某某在莆田两家超市内,利用超市自助收银台无人看管的漏洞,先后六次以使用低价商品标签扫码付款购买高价商品的方式实施盗窃。经查,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5126.2元。

荔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韩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秘密手段窃取公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126.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韩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部分赃物已追回并发还被害单位,主动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预交罚金,本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韩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蓬勃发展,原始的人工结账逐渐被‘自助结账’模式所取代。该模式的上线本意是为顾客提供更便捷的服务、更舒适的购物环境,却给了一些人可乘之机。”经办法官表示,希望广大购物者应文明购物,莫因一时贪念,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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