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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省政府批复

2024-04-15 09:17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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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正式批复《莆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批复指出,《规划》是莆田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高质量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等重要使命,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积极融入粤闽浙沿海城市群、福州都市圈、闽东北协同发展区,大力建设数字莆田、海上莆田、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努力打造滨海生态宜居城市、福州都市圈次级中心、世界妈祖文化中心。

在筑牢安全发展基础方面,批复强调,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严守粮食、生态、资源安全底线。到2035年,莆田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9.3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4.885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275.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控制数;用水总量不超过省级下达的指标;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省级下达的任务。严守历史文化保护线、洪涝风险控制线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上,批复要求,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海洋强国战略,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高颜值生态、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有机统一。坚持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着力构建“两区两带三湾、一主一副两轴”的市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优化中心城区空间布局,合理安排居住用地,统筹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系统建设公共开敞空间;分区分类优化乡村空间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一体化,全方位提升城乡建设品质。坚持陆海统筹,提升沿海城市海洋功能,优化海洋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好近远海域空间保护利用。

批复还就夯实安全韧性支撑、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做好规划实施保障作出安排。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得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坚持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用,提高空间治理水平,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湄洲日报记者 朱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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