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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界定出分歧 莆田上百业主购房5年难办证

2024-05-27 12:03  章逸琳 金晶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吴炳端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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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莆田5月27日讯(本网记者 章逸琳 金晶晶)近日,有网友通过东南网《直通屏山—福建省委领导留言板》栏目反映称,城厢区经济适用房祥和水岸花园10号楼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涉及108户居民,从2019开始持续向城厢区住建局反映,收到的回复都是等待。“孩子马上就要上学了,没房产证无法入学。”该网友表示。【留言详情】

记者走访了解到,祥和水岸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是城厢区政府委托莆田市祥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祥和公司”)建设并销售的,双方于2012年签订协议,项目于2016年底交付。网友所反映的祥和10号楼户型面积约90平方米,祥和公司认为该楼房应属于限价房,但区政府认定是经济适用房,两者对房屋的性质认定不同,导致在支付包干代售费用上,双方产生了分歧。

祥和公司一位陈姓工作人员声称,城厢区住建局私自对楼房进行销售,同时在委托该公司建设和销售的钱款上,政府仍拖欠该公司100余万元,故无法配合办证。

“全部按照限价房的2%支付代售费,就可以办出来证件。”该工作人员介绍,祥和10号楼户型面积超出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的规定,针对此问题,上周祥和公司已经再次给区政府打了报告,要求全部按限价房的2%结算代售费,目前还未得到回复。

日前,城厢区住建局向东南网反馈了有关情况。据介绍,根据双方委托约定,城厢区按进度向祥和公司支付工程款和按套房销售额2%支付包干代售费用。在实际销售中,70平方米以内为经济适用房优惠价,超出面积按市场价销售。祥和公司要求楼房全部面积按市场价结算代售费,区政府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也不合理。虽经相关部门多次协商和解释,祥和公司拒不妥协,造成部分产权证办理停滞。

记者从网友提供的交房协议中看到,协议名称为《经济适用房交房协议书》,甲方为城厢区住建局,“总价在42万元左右。”网友告诉记者。而城厢区住建局提供的《城厢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补充协议》中约定:2017年12月30日以后销售的套房,甲方(城厢区人民政府)同意按套房销售发生额的2%(即在原协议书1%的基础上增加1%)支付乙方(祥和公司)的包干低售费用。

针对祥和公司提出的区住建局私自对楼房进行销售的问题,相关负责人解释,房子本来就是区政府委托祥和公司代建,不存在区里私自销售的问题,因祥和公司暂不配合签约办证,为解决群众居住困难,区政府研究先行将房源交付给符合条件的群众;而针对群众反映的孩子入学难问题,城厢区在房屋交付使用时,已协调义务教育阶段孩子就近划片入学,目前祥和小区适龄儿童安排在华林学校就学。群众如有孩子就学困难问题可向城厢区住建局单位反映,该局将及时与教育部门沟通,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顺利就近入学。

城厢区住建局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祥和公司沟通,并向区政府报告提级协商,若协商再无进展,将建议区政府发律师函或启动诉讼程序。

问题该如何解决,东南网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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