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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出台无人机电力设施飞行安全协同治理新规

2026-08-16 20:25   来源:湄洲日报  责任编辑:金晶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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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无人机电力设施飞行安全协同治理新规

为全省首个,覆盖无人机涉电飞行全流程

8月11日,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国网莆田供电公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莆田市电力设施保护领域无人机飞行安全隐患协同治理工作的通知》。这是福建省首个在电力设施保护领域专门针对无人机飞行安全的市级协同治理文件。

近年来,随着低空经济快速发展,无人机在农林植保、林木采伐吊运、农村建房建材吊运等场景中应用日益广泛。然而,违规飞行对电力设施安全构成的威胁也愈发突出。《通知》创新建立飞行前防范与准入、隐患发现与处置、宣传与警示教育、协同与信息共享四项机制,覆盖无人机涉电飞行全流程。

《通知》要求,在飞行前环节,人社部门将涉电安全知识纳入无人机驾驶员培训;林业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审批林木采伐、农村建房时,同步发放安全告知书;鼓励在电力线路300米范围内飞行的单位或个人提前24小时向供电公司报备,获取安全评估服务。

在隐患发现与处置方面,林业、农业农村、住建等部门依职责开展行业巡查,公众可通过热线举报,供电公司实施全天候智能监测。在宣传与警示教育上,相关单位将无人机涉电安全纳入“三电”宣传体系,发布科普警示内容,并在重点时段开展“三进”宣传、通报典型案例。在协同治理方面,由市工信局(市电力执法办)牵头,联合多部门及供电公司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统筹协调、执法联动、行业监管、企业尽责”的多元共治格局。

据悉,《通知》的出台,是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福建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等政策的具体措施,打破了以往单一部门管理的局限,充分体现了跨部门联动优势。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该项协同治理工作,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莆田模式”,为全省低空经济安全发展提供治理样板。(湄洲日报记者 吴双双 通讯员 戴志扬 林彦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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