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消费力全国第三 突破8000亿元大关
闽消费力全国第三 破8000亿元 “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福建消费业稳中见旺 本报讯(记者林娟)去年我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8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14.0%,居全国第3位。昨日,福建省统计局副局长陈志强接受中国福建政府网专访,就“2013年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下简称《统计公报》)进行解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9.8%,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高。去年福建经济呈现“运行总体平稳、结构调整优化、效益回升向好”的格局。 旅游接待人数首破2亿人次 《统计公报》显示,2013年,我省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为8.9%、52.0%和39.1%,与2012年相比,第二产业比重提高0.3个百分点,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降低0.1个和0.2个百分点。 陈志强说,从服务业来看,去年旅游产业发展红火,全省旅游接待总人数首次突破2亿人次,达20054.16万人次,增长16.9%;旅游总收入2286.47亿元,增长16.1%。旅游业各项指标增幅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而从消费业来看,市场需求稳中见旺。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再创新高,突破8000亿元大关,比上年增长14.0%,居位第三。城乡市场差距缩小,全省限额以上企业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44.2%,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网络消费保持强劲增长,全省纳入全面统计的69家限额以上网上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56.96亿元,增长1.2倍。消费热点表现给力,保值增值型、文化型、保健型消费热点不断升温,《统计公报》显示,金银珠宝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食品饮料烟酒类、日用品类、家具类等零售额增速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缩小 《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1184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6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0%。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高。 对此,陈志强表示,虽然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不高,但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缩小。在去年这样严峻复杂形势的背景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的速度并不低,取得这样的速度也不那么容易。对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比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高这个情况,他认为形成这样的差距主要原因是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增长较快和我省支农惠农政策的力度很大。去年农民工资性收入比重首次超过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达46.4%,成为农民收入最主要组成部分“大家在实际生活中也能看到,也能感受到,不少地方仍然还存在着招工难,调研中很多企业反映人工成本增长10-15%,所以农民工的收入增长比较快。” 一线城市房价涨幅偏高 2013年《统计公报》显示,福、厦、泉三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分别上涨9.5%、11.7%和4.3%,陈志强表示房价涨幅确实是偏高。他说,透过国家统计局发布的70个大中城市房价数据可以看出,房价上涨较快的主要是一线城市的房价。他建议,大家看到一线城市房价上涨比较快的同时,也要看到去年城市的房价出现了比较明显的分化趋势,二三线城市总体上讲上涨还是比较平稳,个别三四线城市特别是四线城市有的房价还出现了下跌,如2013年泉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比上年上涨4.3%。“应该说还是比较合理的,所以它是分化的,不能简单用部分地区的房价上涨来概括整个去年房价完整的画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