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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 马俊杰)近日,根据《莆田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实施方案》,首批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对外公布,共56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62个品牌73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上榜。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调查采访。 据悉,首批目录内共有56家企业的62个品牌732个型号的电动自行车,详见莆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ptzj.gov.cn)。 据介绍,为引导市民选购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于8月1日制定并在其网站发布了“目录申报须知”,明确了企业申报需提供的相关材料以及其他要求,开始正式受理首批目录的申报,于8月14日停止申报办理。 记者获悉,莆田市第一批电动自行车目录公布后,商家必须按照目录内型号进行销售,并可进行登记报牌,若市民选购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即使购买的是合标车,也无法申请报牌。不少市民表示,如果自己原先购买的电动车是《目录》外的车辆,是否能回购和换购? 昨日,记者走访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商了解到,回购、换购都是自由交易,也就是说,如果你买了A品牌的车,可以到其他任何一种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商交易。商家会根据车况给予100元至400元不等的回购价或换购价,估价标准由市场自由运作。 据了解,已列入首批合格选购类目录的生产企业及其委托授权的经销商,如有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经销商申报时存在提供虚假检验报告,将不符合GB17761的车型列入申请目录的行为,其产品将列入《禁止目录》。 此外,《莆田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第二批)将于9月1日开始,办理时间截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第二批《目录》有望于今年底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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