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秀屿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秀屿区东峤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陈福新提起公诉。
经查明,被告人陈福新在担任秀屿区东峤镇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负责人期间,利用其负责相关土地审批等工作的便利,非法收受该村建房户所送的巨额钱财,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涉嫌受贿罪。 (湄洲日报据市检察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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