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 正文

“任性”拒付不应由“任性”司法来冻结

2015-01-22 14:43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李先生因怀疑瓷砖质量问题未付清货款,被瓷砖店告上法院,输了官司。可让李先生没想到的是,即便自己输了官司,欠瓷砖店的钱10万都不到,荔城区法院居然直接冻结了他180余万元的两个银行账户。(东南网莆田1月21日讯)

一场莫名的消费纠纷遭遇到了一次超想象的冻结,里面不免让人产生各种纠结,然而细分来说实则里面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只是“任性”拒付也绝不应由“任性”司法来冻结。

从消费者权益角度来说,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和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对于瓷砖背面的标识被磨掉的反常现象,李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提出质疑,并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新闻中,李先生也通过工商局进行举报并由检查大队出具了相关的处理结果。

且不论李先生是否心中依旧对该产品存疑,但就其与瓷砖店的购买合同本身来说,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李先生此时有两种选择:其一、明示违约,将有争议的瓷砖返还给瓷砖店,要求瓷砖店返还相应价款;其二、继续履行合同。然而李先生却选择了另一条道路,即使用了瓷砖店的瓷砖,却拒绝支付相应款项,这种“任性”拒付的结果很明显,李先生涉嫌违约,应承当相应的违约责任。

由此,就该瓷砖购买合同而言,李先生被陶瓷店告上法院,一审二审均输了官司也不难理解,并由此李先生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支付相应的款项及违约金。法院执行局对李先生财产进行冻结,在判决结果明确后,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执行,这种方式对于保障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与法有据。

然而,这并不代表法院冻结财产可以肆意而为。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因此法院超过执行标的和必要费用,冻结李先生账户180万的行为明显违规,法院应承当相应的责任。

同样,广东宏威陶瓷实业有限公司以商业机密为由,不愿意告知厂家磨掉标识的理由,这种理由显然站不住脚,所谓的商业秘密是围绕核心技术、外观设计等具有独创性的产权信息或经营信息,何况掩盖标识本身是属于涉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这种侵权行为能作为商业秘密,似乎也太过“任性”。

相关新闻:

《疑瓷砖伪劣未付清9万余货款 输官司被荔城法院冻结180万》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