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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秀屿区湄洲镇一男子相亲时水库边游玩 不料溺亡

2015-09-02 16:29  陈丽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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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9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丽明)莆田秀屿区湄洲镇一男子到山村相亲,在和女孩子到水库边玩耍时,不幸被渔网绊倒掉到水里,由于不识水性而溺水身亡。1个多月前,在城厢区常太镇的常太水库发生了这样一起意外事故,家属质疑水库四周无警示标志,当地政府存在监管缺失。常太镇政府表示,该起意外责任并不在镇里,镇里为此还花了近万元,请人打捞死者,后来还积极抚恤家属,前晚和家属达成善后协议,镇里给予死者家属人道主义补助3万元。

家属:和女友摸田螺 被渔网绊倒入水

据家属介绍,死者曾海生今年26岁,是秀屿区湄洲镇人。7月28日当天,小曾和朋友一起到常太镇的相亲女子小潘家玩耍。在吃完午饭之后,众人来到常太村的常太水库边上钓鱼,小曾和小潘两人就在水库浅水处摸田螺。当天下午1时许,小曾在水里突然被渔网绊倒而后仰入水,由于不识水性,沉入水中不知去向。

事发之后,同伴报了警,当地公安和消防部门赶到现场,由于设备不足无法潜水打捞,一直到次日,死者遗体才被专业水下搜救人员打捞上岸。死者家属认为,水库周边并无设立警示标志,边上却有一个阶梯,人们很容易从此进入水库玩耍。水库水浅处只到脚踝,可边上却深达十来米,如果对水库不了解,进入游玩很容易发生意外。

镇政府:当事人作为成年人 应对自己行为负责

据了解,死者父亲是残障人士,母亲是环卫工。小曾较早出来打工,此前一直是在外地,刚回来莆田不久,不想却发生了意外,他的离去使本就困难的家庭生活更为艰难。昨日,记者来到常太水库,发现除了在通向水库的一处桥下设置了一块警示牌,其他位置并无任何警示标志。这块警示牌看上去较新,可上面的落款日期却是2011年,死者家属称,事发时并无该警示牌。

常太镇吴镇长介绍,常太水库是一个小山塘,属于村里的,镇里给予指导,该水库此前有设置警示牌,今后将在四周加强警示标志的设立。该起意外发生之后,镇里前后请了3批专业人员,花了近万元,最后由专业人员在水下十来米深处找到死者遗体,这些打捞费用都是由镇里出的。而该起意外,责任并不在镇里,当事人作为成年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考虑到死者家庭困难,前天晚上镇里已和死者家属达成善后协议,镇里给予对方人道主义补助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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