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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回乡投资遭遇政府“卖河道”充当土地

2017-01-13 10:41 王楠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吴先生称莆田涵江区国土局交地范围包含了该河道(如图)

东南网1月12日讯(本网记者 王楠 王龙风)“本应出让49015平方米土地,但在放样时发现,莆田市涵江区国土局所交土地的红线,在河道内约2米位置,超过原用地红线界限,这导致我司土地面积缺少20余亩。”福建威尼斯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威尼斯公司”)投资人吴先生在《直通屏山》反映上述情况。对于吴先生的说法,截至记者截稿前,莆田市涵江区国土局暂未回应。

政府未支付建设保证金利息 土地建筑物未及时拆除

吴先生是莆田籍在泉商人,他告诉记者,在莆田市招商引资的号召下,2011年他与在泉商人联合回莆田投资服饰产业园,2012年以威尼斯公司的名义注册征地,当时,涵江区政府要求缴纳建设保证金2100万元,并承诺这笔保证金将按照月0.8%支付相应利息。

直到2015年8月27日,威尼斯公司公开竞得一块49015平方米土地,根据竞拍土地面积,当时缴纳的2100万元用于缴纳建设保证金882.24万元、土地款1646余万元、相关契约税300万元,至今已投资3000多万元。吴先生说:“缴纳建设保证金并不是必须的法定程序,当时政府承诺的利息,至今也都没有支付。”

本想在家乡投资,吴先生的土地接连发生变故。“与涵江区国土局签订好手续后,2015年12月,我司将手续送到莆田市土地登记中心办理土地证,但土地登记中心告知,由于土地有部分建筑物未拆除,没有完成征地程序,不符合土地登记条件,不予办理,直到2016年4月20日,涵江区国土局才将建筑物拆除。”记者了解到,土地证至今仍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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