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公布各县区2017年第四批49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 2017-04-20 17:05 吴炳端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静 我来说两句 |
近日,莆田市治违办公布了莆田市各县区2017年第四批49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
东南网莆田4月20日讯(本网记者 吴炳端)近日,莆田市治违办公布了莆田市各县区2017年第四批49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具体情况如下:
城厢区8宗“两违”案件
城厢区治违办公布2017年第四批8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占地面积11360平方米,建筑面积11420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荔城区8宗“两违”案件
荔城区治违办公布2017年第四批8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占地面积1188.58平方米,建筑面积1153.58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仙游县10宗“两违”案件
仙游县治违办公布2017年第四批10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占地面积2920平方米,建筑面积3075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涵江区8宗“两违”案件
涵江区公布2017年第四批8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占地面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相关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秀屿区8宗“两违”案件
秀屿区治违办公布2017年第四批8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占地面积2360平方米,建筑面积2550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北岸5宗“两违”案件
北岸治违办公布2017年第四批5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占地面积220平方米,建筑面积325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湄洲岛2宗“两违”案件
湄洲岛治违办公布2017年第四批2宗限期拆除的“两违”案件名单,占地面积210平方米,建筑面积210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